致(zhi)全(quan)體員工:
2011年4月13號(hao)晚,我司(si)員工(gong)沈貴海(hai)同事(shi)在(zai)回宿(su)舍途中(zhong),路(lu)經(jing)工(gong)業園百貨店時,在(zai)門口拾到諾基(ji)亞手機一部。在(zai)原地等待半個(ge)多小(xiao)時后未見失主(zhu),依照手機上(shang)的電話號(hao)碼(ma)聯系到了(le)手機主(zhu)人,并于4月14日上(shang)午將手機歸還失主(zhu)。
沈(shen)貴(gui)海同事用他的實際(ji)行動體現了固特國際(ji)員工的優秀品質和職業操守(shou)。這種拾金(jin)不昧的精神值(zhi)得我們全體員工學(xue)習和發揚。
經公司研究決定,對沈貴海(hai)同(tong)事進行(xing)通報表揚。
簽署:賴文輝
日期: 2011 年 4 月 14 日